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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办事指南(面向企业)
日期:2010-01-14 13:46    来源:

1、创业园入驻受理                                
项目入驻基本条件:
申请入驻创业园的企业必须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及生产,并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项目和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属于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高效节能与环境保护产业等高新技术领域。
申请材料:
(1)、入驻申请书
(2)、项目可行性报告
提纲:
•企业概况及投资者简况
•项目发展现状和趋势以及项目背景情况
•项目研究开发生产具体产品内容,产品性能、应用范围,技术创新点、科技含量(在国内外的技术水平),项目优势及特点
•项目市场分析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知识产权归属
•项目发展计划及目前所处阶段
•企业三年预期发展目标
(3)负责与管理人员简介、身份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 
(4)、项目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查新报告等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其他所需材料
入驻办理程序: (1)、项目洽谈  (2)、填写入驻申请书,提交申请材料   (3)、企业发展处对该项目进行考察   (4)、组织专家、部门联席会议进行评审  (5)、签订企业入驻合同  (6)、企业办理公司工商税务注册登记等手续
2、孵化器专项资金资助
孵化器专项资金项目实行常年申报、常年受理,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业服务中心负责项目申报受理。项目申报单位需填写《孵化器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高新办(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业服务中心)对受理项目进行初步审查,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会同经济发展局、财政局负责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评审工作。 项目评审通过经公示后,报开发区管委会分管主任批准。
3、留学人员创业资金补助
创业资金主要用于入驻中国温州留学人员创业园的留学人员及其企业的有关补助。
使用范围:
留学人员来温创业前期费用补贴;
留学人员企业的科技项目孵化、开发经费补助;
留学人员来温创办企业的启动资金补助;
留学人员企业的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补助;
有突出贡献的留学人员及其企业的专门奖励;
留学人员来温创办企业的安家费用补贴。
使用原则:
择优支持、重点倾斜原则。优先资助符合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目标的项目、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和良好市场前景的项目以及获得国家、省等相关级别的项目。
过程跟踪、成果评价的原则。对获得资助的项目实行跟踪和综合评估,以确保发挥资金的最大效能。
申请创业资金资助的留学人员及其企业,须按规定程序填报《温州市留学人员资金资助申请书》、本人学术技术资料,主要有:温州市留学人员证明书、本人学术技术水平证明材料(含学历、职称、获奖情况等)、企业注册证明材料、项目简介及可行性报告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经温州市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初审后,报温州市留学人员创业园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和部门评审通过,并经公示发文后,给予补助。
4、人才引进
连接 高新园区人才招聘网  www.wzrc.net 
联系电话:86581002。
5、企业管理咨询
联系电话:86581002
http://cyy.el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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