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各有关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科技强区”战略,更好地推进全区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工作,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促进我区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技术升级,现就2010年度第一批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区科技型企业、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科技计划项目:为进一步突出重点,集中攻克一批我区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难题,支持科技成果在开发区转化实施,决定设立新兴产业、专利产业化等科技专项,组织和实施一批重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主要包括新产品研发、高新技术产业化、专利产业化、信息化建设、科技合作等项目,重点优先扶持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重大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项目。 2、科技型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技术创新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等条件的区内科技型企业。 3、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具有较强的人才储备、技术开发能力、研发资金投入、研发设备配置等资源综合优势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或传统产业的规模企业。 二、申报条件 1、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技术开发能力较强;项目有较好的示范性,能解决我区优势特色产业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项目有较强的创新性,以追求产业升级、提高竞争力为目标;项目有良好的市场前景,能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项目能充分开发利用和整合信息资源,推广先进实用的信息技术,提高我区信息化水平及应用效果。 2、科技型企业: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50%以上,企业生产的高新技术产品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大专、助工以上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5%以上,直接从事研发的技术人员占10%以上;企业最近一年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至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1.5%。 3、企业技术开发中心:符合“六有”组建标准,即有一定的场所、研发经费、研发人员、高新技术项目、仪器设备、规章制度等。 三、申报材料 1、申报区级科技计划项目需提交《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和项目可行性报告(按提纲编写)、2009年度财务报表一式二份,并附相关技术证明材料,如鉴定证书、查新报告等;尚无产值、税收的企业需另附已投入研发经费清单。 2、申报区级科技型企业需提交《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型企业认定申请书》、2009年度财务报表一式二份,并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大专、助工以上技术人员名单及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明细表,以及其他相关技术证明材料。 3、申报区级技术研发中心需提交《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技术开发中心组建申请书》、组建可行性报告、认定组建评估表、2009年度财务报表一式二份,并附研发经费使用情况表、研发设备清单、研发项目清单、研发人员名单及证书复印件、研发中心规章制度,以及其他相关技术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 申请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于2010年4月10日前上报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科技处;同时将申请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电子版本发送至wzkfq@yahoo.com.cn。最新版本申请表格下载地址请访问www.wetdz.gov.cn,点击“表格下载”栏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秉杰 孙玮嘉 林丽婵 ;电话:86996671 88910131; 地址:滨海园区明珠路开发区管委会5号楼5305室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