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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海关A类企业申报条件要求
日期:2010-03-11 11:00    来源:

        企业分类管理就是海关根据企业诚信记录采取差别管理措施,倡导守法便利。实施企业分类管理是实现海关监管资源合理配置的有效途径,是解决目前海关严密监管与高效运作和日益增长的业务量与有限的人力资源矛盾的根本办法。
        根据海关总署第17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和其他规定,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设置AA、A、B、C、D五个管理类别,海关依据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和遵守海关法律情况,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进行评定,并根据企业从事与海关业务有关的经营活动的守法和违法情况,及时调整企业的管理类别,实施动态管理。全国海关实行统一的企业分类标准、程序和管理措施。
        (一)评审条件
        1、 AA类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已适用A类管理1年以上;
      (2)上一年度进出口总值3000万美元以上;
      (3)经海关验证稽查,符合海关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和贸易安全的要求;
      (4)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每半年报送《进出口业务情况表》。
       2、A类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已适用B类管理1年以上;
      (2)连续1年无走私罪、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3)连续1年未因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而被海关行政处罚;
      (4)连续1年无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情事;
      (5)上一年度进出口总值50万美元以上;
      (6)上一年度进出口报关差错率3%以下;
      (7)会计制度完善,业务记录真实、完整;
      (8)主动配合海关管理,及时办理各项海关手续,向海关提供的单据、证件真实、齐全、有效;
      (9)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
      (10)按照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换证手续和相关变更手续;
      (11)在商务、人民银行、工商、税务、质检、外汇、监察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无不良记录。
        3、AA类报关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
      (1)已适用A类管理1年以上;
      (2)上一年度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单及进出境备案清单总量在2万票以上;
      (3)经海关验证稽查,符合海关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和贸易安全的要求;
      (4)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每半年报送《报关代理业务情况表》。
       4、A类报关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已适用B类管理1年以上;
      (2)企业以及所属执业报关员连续1年无走私罪、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3)连续1年代理报关的货物未因侵犯知识产权而被海关没收;
      (4)连续1年无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情事;
      (5)上一年度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单及进出境备案清单等总量在3000票以上;
      (6)上一年度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差错率在3%以下;
      (7)依法建立账簿和营业记录,真实、正确、完整地记录受委托办理报关业务的所有活动;
      (8)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
      (9)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延续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换证手续和相关变更手续;
      (10)在商务、人民银行、工商、税务、质检、外汇、监察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无不良记录。
        (二)企业向海关申请时递交材料:
        1、AA类管理递交的材料 : 
         (1)《适用AA类管理申请书》;
       (2)《经营管理状况报告》;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2、A类管理递交的材料:
        (1)《适用A类管理申请书》;
        (2)《经营管理状况报告》。
        (三)注册地海关接受企业适用AA类、A类管理申请后,经审核企业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制发《企业分类管理申请受理决定书》,并报直属海关审定。
      对申请AA类的,直属海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适用或者不予适用决定。
      对申请A类的,直属海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适用或者不予适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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