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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17-11-22 10:25:46 来源:区行政审批局 字号:[ ]

序号

1

项目名称

温州诺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件卫生级阀门、18万件管件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梧桐路67号

建设单位

温州诺盟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年产1万件卫生级阀门、18万件管件

公众参与情况

无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清洗废水经加酸中和+隔油沉淀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再输送至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水处理厂排放。

2、废气:

①抛光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膜除尘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

②生产车间应加强通风,并建议以排风为主(下送上排)确定进风口和排风口位置。

3、噪声、振动污染防治措施

    (1)车间内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生产时尽量减少门窗的开启频率,以降低噪声的传播和干扰。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车间门窗,必要时设置隔声罩或隔声间。

    (2)高噪声设备应设置隔振或减振基座。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时产生的高噪声。

    (3)对通风管道采取消声减震措施,并在墙上进行加固,减少因风机噪声和管道振动引起的低频噪声对周围环境和自身的影响。

4、固废:

    (1)对固体废物的处置原则是“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在加强自身利用的基础上,做好防雨、防渗等措施,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并且及时组织清运,最终达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安全处置。

(2)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边角料、收集粉尘、废乳化液和生活垃圾等,边角料和收集粉尘属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处理;生活垃圾和配件包装袋为一般固废,应日产日清,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乳化液、废水处理油泥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5851591、85851572; 传真:86839915 

通讯地址: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