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答疑内容:
1、招标文件第6页第1.4.1条款中“(6)其他要求:省外企业需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揽业务备案证明”修改为“(6)其他要求:根据浙建(2015)3号文件,省外企业要求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复印件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网站打印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且在有效期内(如省外企业)”。
2、招标文件第7页第3.5.13条款的条款号修改为3.5.11,该条款的编列内容修改为“根据浙建(2015)3号文件,省外企业要求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复印件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网站打印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且在有效期内(如省外企业)”。
3、招标文件第8页第3.7.4条款中“1、证书原件:一份”修改为“1、证书原件(如有):一份”。
4、招标文件第8页第3.7.5条款中“分册装订,分别为:商务标(不包括授权委托书)、证书原件(原件无须装订,单独密封)”修改为“分册装订,分别为:商务标(不包括授权委托书)、证书原件(原件无须装订,如有须单独密封)”。
5、招标文件第8页第4.1.1条款中“2、商务标、证书原件分别单独密封。标函上应分别写明“商务标”、“证书原件”等字样”修改为“2、商务标、证书原件(如有)分别单独密封。标函上应分别写明“商务标”、“证书原件”等字样”
6、其他内容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