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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成立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时间:2017-06-16 14:25:24 来源:党政办公室 作者:刘伟 周建 字号:[ ]

  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6月16日,我区举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揭牌仪式。管委会主任徐蓬勃、纪委书记张福祯、副主任金旭东等领导以及相关部门、街道负责人参加仪式。

  该中心位于经开区新审批服务中心大楼内,设有开标区、收标区、评标区、专家抽取室、办事大厅等几个区域,面积300余平方米。中心的成立不仅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招投标的效率和效益,更有利于强化监管、增强招投标的透明度。

  徐蓬勃在仪式上指出,开发区正着力构建“管办分离、信息公开、行为规范、监管有力”的招投标体系。他要求,招投标中心要坚守“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不断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招投标服务质量,创新思路和工作机制,在服务项目建设、推动各项工作上有所作为;中心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认真学习钻研,提高业务技能,依法履行职责,齐心协力把招投标中心建设成为展示开发区形象的新窗口;还要注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完善过程监督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加强党风党纪、廉洁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确保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名词解释

  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是指使用区及各街道财政预算资金、土地开发基金和其他财政性资金,以及区和各街道所属企事业单位(包括街道、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国有、集体资金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企业)自筹资金投资的小型工程。且总投资在200万元以下的工程(含新建、改建、扩建和装饰装修、维修养护涉及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水利水电、园林绿化以及拆除工程、土方工程等),单项合同价格50万元以下的勘察、设计、监理、咨询、项目管理等服务的采购和单项合同价格100万元以下的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除政府采购所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