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农机购置中央补贴分配资金2万元。截至06月15日,已上报申请补贴机具1台,合计购机价值0.21万元,应发中央补贴0.08万元;报废14.7kw以下拖拉机1台,应发省级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资金0.06万元。2017年剩余中央补贴资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