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1 | 项目名称 | 温州市贝特利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亿枚锂电池中心针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温州市滨海园区四道111号C栋4楼 | 建设单位 | 温州市贝特利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实施年产锂电池中心针10亿枚项目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公众参与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食堂油烟配套油烟净化处理器,经过净化后的油烟将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边角料及金属屑属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处理;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固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应该日产日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序号 | 2 | 项目名称 | 温州蓝天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万台加油机,LPG、CNG、LNG加气机,撬装设备以及充电桩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一道460号 | 建设单位 | 温州蓝天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可形成年产2万台加油机,LPG、CNG、LNG加气机,撬装设备以及充电桩的生产规模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公众参与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处理达到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限值35mg/L)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 回流焊、波峰焊在封闭性较好的罩箱体内进行,产生的焊接废气经收集后由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设置独立的氩弧焊、CO2保护焊区域,加强区域通风换气,操作人员佩戴防护口罩等;设置独立的打磨区域,加强区域通风换气,操作人员佩戴防护口罩等;加强检测区域通风换气。 (3)噪声 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应放置在单独设备间内,并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尽量让高噪声设备远离车间门窗,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运行时间;生产时关闭门窗,车间墙体隔声量不低于20dB(A);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4)固体废物 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妥善收集废乳化液,配备相应的危险废物暂存容器,建立危险废物暂存点,做到防雨、防渗,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序号 | 3 | 项目名称 | 海城街道海川路(广新路-纬十四路段)基础设施工程 | 建设地点 | 海城街道海川路(广新路-纬十四路段) | 建设单位 |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前期管理中心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管线综合、电气、交通、景观绿化等。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所在地的团体单位和民众基本上都支持该项目的建设,没有反对意见。但是,广大团体和民众都要求该公司加强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因此,建设单位应重视营运过程中的环保问题。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 ①废水 散料堆场四周可用砖块砌出高50cm的挡墙,各施工区应建有排水明沟,施工泥浆水通过专门修建的沉淀池沉淀后达标排放或进行重复利用,可用于道路冲洗、出入工区车辆轮胎冲洗等;施工机械含油废水经临时配置的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除尘;施工营地附近应设置隔油池和临时厕所,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等预处理后引至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废气 对运输道路和堆料场定时洒水,对汽车行驶路面勤洒水。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及时清运,水泥、砂等易洒落散装物料在装卸、使用、运输、转运和临时存放等全部过程中时,应采取防风遮盖措施以减少扬尘。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与时间,尽量避免在交通集中区和村庄等敏感区行驶;对运输过程中洒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保持路面清洁,以减少扬尘。在路面铺装过程中,沥青烟的产生量相对较小,铺路过程中应及时采取水冷措施降温,从而抑制沥青烟的挥发,使沥青烟的产生量减少。 ③噪声 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施工设备处于低噪声、良好的工作状态,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污染加重现象的发生。加强施工管理,设置临时隔声护围,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尽量缩短工期。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应禁止所有类型的施工作业,如必须在夜间延长施工时,要报主管部门审批,经审批后,出安民告示告知周边居民施工时间、施工内容,以求得到周边居民的谅解和支持。 ④固废 位应规范运输,不随路散落,也不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制造新的“垃圾堆场”,废弃土石方等及时清运至欧飞围垦区内消纳处理,并对运输车辆进行密闭化,严禁在运输过程中跑冒滴漏。施工期在施工场地设临时垃圾桶,收集施工人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送至附近的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2)运营期 ①废水 建议设计道路自身的综合排水系统阶段时应完善设计,达到城区排涝标准。排水系统建成后,要组织专门人员维护,保持管道排水的通畅。 ②废气 做好沿线绿化带的绿化工作及维护;加强道路的清扫,保持道路的整洁,遇到路面破损应及时修补;加强道路车辆的检查,限制车况不符合要求(汽车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上路;加强对运输散装物资如水泥、砂石材料及简易包装的化肥、农药等车辆的管理,运送上述物品需加盖篷布。 ③噪声 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加强交通管理;加强道路的维修保养,保持路面平整,尽可能减少路面下沉、裂缝、凹凸不平现象,减少汽车刹车、起动过程中产生的高噪声级,减少交通噪声扰民事件的发生。建议在项目道路两侧空地规划实施阶段,对其进行合理的规划布局,临路一侧不设置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预留一部分环保资金,用于解决后续道路运营噪声引起的不可预见的纠纷。 ④固废 在道路两侧人行道上的合理位置设置分类垃圾桶,收集日常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5851591、85851572; 传真:86839915 通讯地址: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17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