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精神,现对拟设置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向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天,以公布之日起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处室: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审批处,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一道滨海十七路行政审批局311室,联系电话:0577-85851211。
设置单位(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拟设医疗机构类别:综合医院 拟设医疗机构名称: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 拟设医疗机构选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街道金凤东路89号 拟设医疗机构性质:政府办非营利性
拟设医疗机构床位:床位50张,牙椅2张 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全科医学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眼科/耳鼻喉咽科/口腔科/精神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骨伤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犬伤门诊****** 拟设医疗机构符合《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3-2020年)》(温开发[2014]21号)。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17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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