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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街道轮船河埭头段河道护岸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通告
时间:2017-08-11 15:38:40 来源: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事处 字号:[ ]

由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事处建设的海城街道轮船河埭头段河道护岸工程,招标代理人为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十七路与金海一道交叉口(经开区新行政审批局)四楼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经评委一致评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嘉兴市恒德水利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价:502030.00;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宁波昌兴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价:499714.00元 。根据市政府温政发〔2004〕43号文件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投诉受理部门:中共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投诉联系电话:0577-56576696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

    杭州长汇建设有限公司, 安吉汇铭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大河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开化县方兴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万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吉县雨乔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鼎邦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市文成坤元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三合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事处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