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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17-08-17 10:42:00 来源:区行政审批局 字号:[ ]

序号

1

项目名称

温州隆顺电气有限公司年产60万套地面插座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九路808号厂房

建设单位

温州隆顺电气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年产60万套地面插座建设项目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所在地的团体单位和民众基本上都支持该项目的建设,没有反对意见。但是,广大团体和民众都要求该公司加强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因此,建设单位应重视营运过程中的环保问题。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治理

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至温州经济开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治理

喷漆废气:喷漆房采取全封闭设计,采用全自动喷漆—流平—烘干流水线,喷漆台设置水帘喷淋吸收装置,喷漆过程和流平、烘干废气分类收集、分别处理,喷漆过程产生的有机溶剂废气通过水气分离装置分离处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流平烘干过程挥发的有机溶剂废气收集冷却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一并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全厂共设2套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1个排气筒,位于生产车间6楼楼顶。

熔炼、压铸烟尘:现状中频炉上方设集气罩,将熔炼过程产生的烟尘收集通过管道输送至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楼顶排放。现状压铸烟尘未采取收集及处理装置,呈无组织散发。建设单位需要进行相应整改,在压铸机上方设置集气抽风装置,将压铸烟尘收集并入现有熔炼烟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楼顶排放。抛光、拉丝粉尘:设集气罩对抛光和拉丝过程粉尘收集后经布袋或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生产车间楼顶排放。抛丸粉尘:抛丸机自带布袋除尘装置。

喷砂粉尘:在密闭喷砂机内进行。

天燃气燃烧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排气筒屋顶排放。

钻孔、磨削、研磨等过程金属粉尘:加强工作人员个人保护,加强车间通风,定期洒水,及时清理。

焊接废气:建议将焊接工序安排在单独的车间内进行操作,焊接烟尘收集后于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同时加强工作人员个人保护。

3.噪声防治措施

①在设备选取时应考虑低噪声要求。

②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③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

4.固废处置措施

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及修改单相关内容和国家相关规定。

废边角料(含金属粉尘)、炉渣:外售回收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序号

2

项目名称

温州状元楼大酒店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园区D-37a-1、D-37a-3地块建

建设单位

温州状元楼大酒店

建设项目概况

温州状元楼大酒店建设项目

公众参与情况

无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餐饮废水先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再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市政管网排放。

本项目燃气真空锅炉废气通过引风机引至楼顶排放;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引至楼顶排放;设置专用发电机房、专用烟道,燃油废气经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对地下车库设机械供排风系统,同时为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地下车库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专用管道引至地面2.5m 处排放。

对油烟净化设备采取隔声措施,油烟净化器设置隔声屏障,油烟风机、油烟管道进行加固,并增加减震措施如减震垫,油烟风机排风口增加消声、吸声装置,油烟管道可选用PE材料,确保油烟净化设备噪声达标排放;对空调室外机进行隔振处理,并设置隔声屏障,确保空调室外机噪声达标排放;加强设备管理维修,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而产生的高噪声,必要时应更新设备;做好墙体隔声措施,如所有门窗全部采用隔音门窗等。

固废:餐饮垃圾通过专用器皿妥善收集,并交专业处置单位集中处理,不得擅自排放、倾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序号

3

项目名称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城良忠热处理厂年加工金属模具900t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街道东新路16号

建设单位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城良忠热处理厂

建设项目概况

年产螺母200吨、汽车配件800吨建设项目

公众参与情况

无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只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

2、废气

(1)厂房设计应充分考虑车间自然通风条件,以保持生产车间空气清新。生产设备与废气处理设施(机械排风等)应同时安装。

(2)生产车间应加强全面通风,并建议以排风为主确定进风口和排风口位置。

(3)在加热炉上方安装集气罩进行收集,引至15m高空处排放;在淬火油池上方安装集气罩进行收集后通过静电式油烟雾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3、噪声

(1)设备选型时选择低噪音环保型生产设备。

(2)要求企业合理布置车间平面,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垫。

(3)要求企业在生产时尽量执行关门、窗作业。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高噪声设备应尽量避免在夜间作业。

(4)加强工人的日常操作管理,物品中转运输过程中注意轻放,避免非正常噪声的发生。

4、固废

(1)对固体废物的处理原则是“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在加强自身利用的基础上,做好防雨、防渗等措施,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并且及时组织清运,最终达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安全处置。

(2)废淬火油泥在厂区内暂存,然后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3)依法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固体废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5851591、85851572; 传真:86839915 

通讯地址: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