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1 | 项目名称 | 温州中森包装有限公司年产66万只(份)印刷品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十一路311号4幢 | 建设单位 | 温州中森包装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年产66万只(份)印刷品建设项目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公众参与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已建化粪池处理达三级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厂房设计应充分考虑车间自然通风条件,以保持生产车间空气清新。生产设备与废气处理设施(机械排风等)应同时安装。 ②生产车间应加强全面通风,全面通风换气量应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规定确定风量,并建议以排风为主确定进风口和排风口位置。 ③设置2套UV光解处理设备,其中四开四色胶印机车间和对开单色胶印机车间设置1套废气处理装置,排放风量约为8000m3/h,2台四开单色胶印机车间设置1套废气处理装置,排放风量约为8000m3/h。集气效率按85%计,有机废气净化效率不低于80%。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选用低噪音、低震动的设备,高噪声设备应设置隔振或减振基座,并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时产生的高噪声。 ②车间内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 ③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的产生。 4、固体污染防治措施 ①对固体废物的处理原则是“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在加强自身利用的基础上,做好防雨、防渗等措施,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并且及时组织清运,最终达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安全处置。 ②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收集后外卖处理;废包装桶、废CTP版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沾染油墨抹布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混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③依法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固体废物。 ④对已产生的危险废物,若暂时不能及时回收利用或进行处理处置的,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相关要求严格执行:①暂存场所须室内密闭设计,按要求做好防渗、防漏、防流失等措施,地面和墙裙做必要防腐处理。暂存场所周边应设置截洪沟,防止雨水进入暂存场所;②危险废物须采用与之相容的容器盛装,并在暂存间内分类、分区存放、并设隔断,各分区明确标牌;③暂存间内须有渗滤液导排和收集设施,暂存间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④暂存间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安装监控设施,并在醒目处设立符合要求的标志牌;⑤禁止将危险废物以任何形式转移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转移到非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中;⑥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有相应的配套设施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 序号 | 2 | 项目名称 | 温州科权流体设备有限公司年产流体设备321万只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城街道宏瑞路151号 | 建设单位 | 温州科权流体设备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年产流体设备321万只建设项目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公众参与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与生活污水混合,再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污水管网,再输送至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后排放。 2、废气: ①对车间飘落的金属粉尘及时清扫,保持车间的洁净。 ②项目主要对蝶板进行抛光处理,蝶板为不锈钢材质,其抛光粉尘不属于重金属,项目抛光机除抛光作业一侧外,其余各侧均设置挡板,有利于抛光粉尘的收集,抛光粉尘收集率可达85%,项目金属粉尘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集气设备风量为3000m3/h。 3、噪声: ①车间内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生产时尽量减少门窗的开启频率,以降低噪声的传播和干扰。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车间门窗,必要时设置隔声罩或隔声间; ②高噪声设备应设置隔振或减振基座。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时产生的高噪声。 ③对通风管道采取消声减震措施(如管道阻尼包扎工作、管道连接处采用软连接,管道与基础、墙体连接处加装减振垫,进出口处加装消音器),并在墙上进行加固,减少因风机噪声和管道振动引起的低频噪声对周围环境和自身的影响。 4、固废: 对固体废物的处置原则是“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在加强自身利用的基础上,做好防雨、防渗等措施,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并且及时组织清运,最终达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安全处置。 ①废含油抹布属危险固废,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环保部令第39号),废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可混入生活垃圾进行处理。 ②边角料、废布轮及布屑属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处理;废乳化液属于危险固废,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生活垃圾为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应该日产日清,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③依法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固体废物。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5851591、85851572; 传真:86839915 通讯地址: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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