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再输送至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项目清洗废水经加酸中和+隔油沉淀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再输送至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2、废气: (1)抛光车间上方设置抽风装置,废气收集率为85%,风机量10000m3/h,废气经集气通过水膜除尘设备处理高空排放,去除率按85%计。 (2)生产车间应加强通风,全面通风换气量应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规定确定风量,并建议以排风为主(下送上排)确定进风口和排风口位置。 (3)对车间飘落的金属粉尘及时清扫,保持车间的洁净。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车间内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生产时尽量减少门窗的开启频率,以降低噪声的传播和干扰;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车间门窗,必要时设置隔声罩或隔声间。 (2)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设置隔振或减振基座。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时产生的高噪声。 (3)对通风管道采取消声减震措施(如管道阻尼包扎工作、管道连接处采用软连接,管道与基础、墙体连接处加装减振垫,进出口处加装消音器),并在墙上进行加固,减少因风机噪声和管道振动引起的低频噪声对周围环境和自身的影响。 4、固废: (1)对固体废物的处置原则是“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在加强自身利用的基础上,做好防雨、防渗等措施,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并且及时组织清运,最终达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安全处置。 (2)边角料和收集粉尘属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处理;生活垃圾、废砂带和布轮、废弃的含油抹布,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乳化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3)依法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固体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