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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封杀织纹螺 1家大排档被刑事立案
时间:2018-04-26 15:12:01 来源:市场监管局 字号:[ ]

  每年春夏,是沿海地区非法销售织纹螺的高发期,为杜绝人民群众食用织纹螺带来的安全隐患,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环环相扣,拉开对织纹螺严防死守的防控网。

  一是发布一级风险警示。织纹螺含有河豚毒素,一般的烹调温度很难将其破坏,至今没有特效药。卫生部明确规定: 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为宣传普及织纹螺的识别、毒性及危害性等知识,在开发区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网站首页等新媒体发布风险警示,在辖区公共场所位置张挂“禁止销售织纹螺”等宣传标语98条,发动辖区食品安全协管员沿街发放和张贴织纹螺识别图1327余幅,在辖区内营造自觉抵制销售食用织纹螺的浓厚氛围。

  二是组织专项整治活动。市场监管局组织各所的执法人员,对辖区所有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环节等织纹螺销售场所进行拉网式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辖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中小餐饮和供应夜宵的餐饮单位,严禁织纹螺上市销售。执法人员现场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警示,提醒其增强风险意识和自律意识,自觉杜绝经营织纹螺等有毒有害食品行为;对来往群众进行宣传讲解,提高其对有毒织纹螺的认识,防止发生误食中毒事件。期间,共检查农贸市场58家次,餐饮单位562家次。

  三是开展联合封杀行动。紧密联合卫生部门、海洋渔业部门、公安局、街道等相关单位,实施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防控,对码头、流动地摊、农贸、水产批发市场等可能出现织纹螺的经营销售场所提高排查频次,如发现织纹螺将坚决予以没收销毁,避免有毒织纹螺流入市场。4月9日20时,开发区公安分局在海城街道一海鲜大排档内查获织纹螺1.5余千克,当事人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被刑事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