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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城街道四甲轮船河(中段)水体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8-07-18 09:01:14 来源: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沙城街道办事处 字号:[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沙城街道四甲轮船河(中段)水体绿化工程由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文件号温开区201815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沙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址位于沙城街道四甲轮船河(中段),本项目投资金额约30万元。招标工期:30日历天。招标范围:水体绿化河段长度约800米,宽25米,河道两侧放置浮岛并绿化,河道中设置喷泉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水污染治理或环境生态治理)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18—2018年7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温州市楠溪江路29号四楼 (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工本费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陆仟元整,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7930,地点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十七路与金海一道交叉口(经开区新行政审批局)四楼(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出示购领招标文件的收据,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沙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 沙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章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楠溪江路29号四楼

联系人:胡小海

联系电话:13676709736

附件:沙城街道四甲轮船河(中段)水体绿化工程标文7.5.doc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沙城街道办事处

                                                   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