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街道梅岗大桥等3座D级危桥维修加固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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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城街道梅岗大桥等3座D级危桥维修加固工程(第二次)已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温开经[2018]15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与街道6:4比例出资,招标人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于海城街道辖区内,本招标项目工程费用为98.1058万元。项目海城街道内梅岗大桥、埭头新桥、屿门下垟河桥进行维修加固,桥面、桥墩、护栏采用结构加固、替换和耐久性处理。本次招标项目具体招标范围为桥梁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质量目标要求:合格。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2若投标人的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于2018年 9 月 20 日至2018年 9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 时至16:3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上江路145号1栋5楼)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9000元整。保证金缴入账户:开户单位名称: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开户行:农业银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19226101040009312。 投标人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下午16:00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小额招投标中心网银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请到浙南产业集聚区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17路与金海一道交叉口经开区新行政审批中心5楼)办理投标保证金收据凭证,若因投标截止前一日16点前投标保证金未到账导致中心不能及时开具收据、排队领收据等原因耽误投标的,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9月29日14:15,地点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17路与金海一道交叉口(经开区新行政审批中心4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wetdz.gov.cn/)上发布8. 其他有关内容 8.1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联系方式招标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577-86588667/15067898371 联 系 人:方阔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事处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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