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公安消防局金海中队电影院装饰工程已由其他发包的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表及温浙集(开)纪备20182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市公安消防局温州市经济开发区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温州市公安消防局金海中队,计划工期为30日历天,招标范围:包括墙面及天棚饰面、钢屋架、装饰灯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房建总承包或装饰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8年 09月 20 日至2018年09 月 25 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温州市温金公路42号劳务大楼四楼106室)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9 月 27 日14时30分,地点为温州市公安消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三楼党委队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8年09 月 26 日17时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州市公安消防局温州市经济开发区分局 | 代理机构:温州市安信基建审计中心有限公司 | 地 址:滨海十一路 | 地 址:温州市温金公路42号劳务大楼四楼 | 联 系 人:王政委 | 联 系 人:谢先生 | 电 话:13806819987 | 电 话:13506515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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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公安消防局温州市经济开发区分局 温州市安信基建审计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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