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丁山中闸与三甲新闸上游隔堤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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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丁山中闸与三甲新闸上游隔堤拆除工程已由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丁山中闸与三甲新闸; 2.2建设规模:三甲新闸隔堤拆除开挖控制宽度40米,长度69米;丁山中闸左岸隔堤拆除开挖控制宽度34米,长度90米,右岸隔堤拆除开挖控制宽度44米,长度46米; 2.3招标范围:隔堤拆除及新建两座贝雷桥,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资料; 2.4工程投资:工程建安费约为397万元; 2.5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聘用三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人代表、主管安全的副经理、)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施工员、质检员及安全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被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市或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列为不良行为记录或通报,并在限制期、公示期(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或通报发文三个月内(以投标截止日上溯); 根据浙水建【2013】23号文及浙水建〔2013〕31号文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必须已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企业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是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报名资料前往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商务大厦1111室(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报名: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4.2 报名时间:2019年1月18日—2019年 1 月 22 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下同);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在递交报名资料时缴纳,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柒万玖仟元整。保证金缴入账户:开户单位名称: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开户行:农业银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1922610104000931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一律不收取现金,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账户转入。请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16点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以中心网银到账时间为准。请各投标单位凭借银行回执单或网银电子回单(盖单位公章)尽早到中心办事窗口((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十七路与金海一道交叉口,新行政审批中心5楼))开具收据。收据作为投标单位投标依据,若因投标截止前一日16点前投标保证金未到账导致中心不能及时开具收据、排队领收据等原因耽误投标的,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1月 31日 上午 09 时 30分止,投标地点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十七路与金海一道交叉口(经开区新行政审批中心4楼),递交时请出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保证金收据原件和复印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有关内容 7.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7.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7.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www.wetdz.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77-85851703 电 话:13758473951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利局 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 1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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