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被置换人:
因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经开区海城东溪至西一段公路工程(环山南路)和海川路一期建设工程集体土地上房屋置换与补偿评估需要,置换与补偿范围内被置换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协商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为保证评估机构选择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根据《关于规范温州市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范围补偿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3〕101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单位将从报名参加本项目评估机构候选名单中通过摇号选定方式依法确定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经开区海城东溪至西一段公路工程(环山南路)和海川路一期建设工程集体土地上房屋置换与补偿房地产评估机构(1家)。
本次摇号分二轮进行,第一轮由评估机构代表按评估机构报名先后顺序摇出各自对应的号码,第二轮由街道工作人员进行摇号。第二轮摇出的号码对应的评估机构即为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经开区海城东溪至西一段公路工程(环山南路)和海川路一期建设工程集体土地上房屋置换与补偿房地产评估机构(1家)。
现就摇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摇号时间:2019年 10月25日下午15:30时;
2、摇号地点:海城街道办事处九楼会议室;
3、参加人员:被置换人代表,房屋征收部门、海城街道办事处、有关村委会以及候选评估机构人员;
4、公证机构:温州市东南公证处
特此通知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事处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