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街道天津直河河道整治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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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河街道天津直河河道整治清淤工程,已由温开经[2019]14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天河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公开方式向社会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天河街道天津直河河道长1101.3米,清理淤泥约4320.44m³。招标控制价:571302.00元; 工期:30日历天;招标内容:包括天津直河河道淤泥清理、(桥、闸板维修补漏)等工程、生态水生植物移出移回,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三级聘用资质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注册到本单位)(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提供符合规定的项目经理,若中标候选人不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9日至2019年10月31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至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区南塘一组团商务楼11楼招标代理部)购领标文,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4.2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台(网址:http://www.wetdz.gov.cn/index.html )上发布信息项所有投标人公布 5.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壹万壹仟元整(¥11000)。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请投标人在“浙南产业集聚区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交易系统”(http://60.190.114.252:6182/t9)注册报名,通过审核后点击缴纳保证金,根据提示的账号汇入投标保证金(不支持柜台转账)。具体注册手续见公告附件。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不收取现金,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时间前到账,未到账的将影响投标结果。请投标人自行把握保证金缴纳时间,因跨行、跨地区等原因引起的延迟到账,概不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3日9:30分,地点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17路与金海一道交叉口(经开区新行政审批中心4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共资源交易”栏目(链接为http://www.wetdz.gov.cn/col/col1316362/index.html)上发布。 8. 其他 本次评标办法采用AB值,满分100分其中商务标100分,其他0分。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南塘一组团商务楼11楼招标代理部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18057733200 传 真:0577-88066205
附件:1.发投标人资料天河街道天津直河河道整治清淤工程.rar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天河街道办事处 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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