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前期管理中心向我局提出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要求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城中心街(沙城街道七二村罗东南街与中心街交叉口西延段)进行临时施工便道建设,其规划用地红线图(建设用地范围)附后,现予以公示。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它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批中心规划窗口(联系电话:86996115)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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