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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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天河教育学区、各中小学: 为加强我区文化、教育、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作风效能建设。因人事变动,经研究,现将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如下: 应隽雯:对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负总责。对分管的局机关效能、机关后勤、公务接待、教育宣传等局综合处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冯 艳:协助局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工作。对分管的党建工作、政工人事、师德师风、教师招聘、招生工作、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教育教学研究、教师教育、教学评价、教育考试、教育工会、政务(校务)公开、教育督导等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政工人事处、基础教育处、研训处、教育考试服务中心、教育工会、教育督导办等职能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叶赛晓:协助局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工作,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负监督责任。对分管的财务管理、教育收费、政府采购、基本建设、教学仪器、勤工俭学、教育信息化、民办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行政审批、校园安全、信访维稳、纪检监察、财务审计、文化艺术、群体群文、体育竞技、文体产业、执法监督等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局计财装备处、民办教育处、安全与监察处、文化与体育处、执法监督处等职能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分管领导如有工作变动和分工调整,责任分工作相应调整。
中共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 管委会文教体工作局委员会 2018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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