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街道上涂机耕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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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城街道上涂机耕路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开发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海城街道上涂村。建设机耕路长164m,宽约6.2-7.64m。招标内容:包括路面、路基及挡土墙建设,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工程投资金额约为:38万元,工期:30日历天,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独立法人。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6月26日—2019年07月01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地点:温州市梅宅路上美小区11幢一单元402室。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 4.2招标文件提供网络下载。投标时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柒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请投标人在“浙南产业集聚区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交易系统”(http://60.190.114.252:6182/t9)注册报名,通过审核后点击缴纳保证金,根据提示的账号汇入投标保证金(不支持柜台转账)。具体注册手续见公告附件。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不收取现金,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时间前到账,未到账的将影响投标结果。请投标人自行把握保证金缴纳时间,因跨行、跨地区等原因引起的延迟到账,概不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07月05日14:15时止,投标地点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十七路与金海一道交叉口(经开区新行政审批中心4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有关内容 7.1评标方法:采用第2种评标方法(1、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2、综合评估法); 7.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第2种资格审查方式(1、资格预审2、资格后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www.wetdz.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镇前街2号 地址:温州市梅宅路上美小区11幢一单元402室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人:赵雪红 联系电话:0577-56576738 联系电话:0577-88129902/13857753434 附件:1、 2、 3、 4、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事处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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