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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城街道七五村村委办公楼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9-08-21 09:02:10 来源:温州市龙湾区沙城街道七五村村民委员会 字号:[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城街道七五村村委办公楼景观绿化工程,已由村民代表会议记录(2019年5月31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龙湾区沙城街道七五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公开方式向社会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438265.34;项目概况:面积约613㎡;本工程项目建设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沙城街道七五村。工期30日历天;招标内容:包括道路、给水、绿化、配电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有园林绿化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21日至2019年82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至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购领标文,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4.2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台(网址:http://www.wetdz.gov.cn/index.html )上发布信息项所有投标人公布

4.3投标保证金:捌仟伍佰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请投标人在“浙南产业集聚区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交易系统”(http://60.190.114.252:6182/t9)注册报名,通过审核后点击缴纳保证金,根据提示的账号汇入投标保证金(不支持柜台转账)。具体注册手续见公告附件。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不收取现金,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时间前到账,未到账的将影响投标结果。请投标人自行把握保证金缴纳时间,因跨行、跨地区等原因引起的延迟到账,概不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83009:30分,地点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17路与金海一道交叉口(经开区新行政审批中心4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共资源交易”栏目(链接为http://www.wetdz.gov.cn/col/col1316362/index.html)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龙湾区沙城街道七五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沙城街道七五村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

人:陈工                                      人:张先生

   话:13858853869                                  话:18072192599



附件:1.景观)提供给投标单位资料.zip

      2.NtkoUpload手动安装程序.rar

      3.经开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常见问题汇总.doc

      4.经开区企业注册流程简要操作说明.doc

 

 

温州市龙湾区沙城街道七五村村民委员会

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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