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城街道七五村村委办公楼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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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城街道七五村村委办公楼智能化工程,已由村民代表会议记录(2019年5月31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龙湾区沙城街道七五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公开方式向社会公开招标,依据温浙集(开)管〔2019〕35号文件,建筑类施工企业应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288993.17元;本工程项目建设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沙城街道七五村。工期:与本工程的装修工程同步;招标内容:包括综合布线系统、监控系统、多媒体系统、综合管网系统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1日至2019年8月2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至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购领标文,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 4.2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台(网址:http://www.wetdz.gov.cn/index.html )上发布信息项所有投标人公布 4.3投标保证金:伍仟伍佰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请投标人在“浙南产业集聚区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交易系统”(http://60.190.114.252:6182/t9)注册报名,通过审核后点击缴纳保证金,根据提示的账号汇入投标保证金(不支持柜台转账)。具体注册手续见公告附件。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不收取现金,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时间前到账,未到账的将影响投标结果。请投标人自行把握保证金缴纳时间,因跨行、跨地区等原因引起的延迟到账,概不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9月4日09:30分,地点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17路与金海一道交叉口(经开区新行政审批中心4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共资源交易”栏目(链接为http://www.wetdz.gov.cn/col/col1316362/index.html)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龙湾区沙城街道七五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沙城街道七五村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 联 系 人:陈工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858853869 电 话:18072192599 附件:1.智能化)提供给投标单位资料.zip
温州市龙湾区沙城街道七五村村民委员会 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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