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十六路天河工业区段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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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十六路天河工业区段路灯工程已由以开发区零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任务书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在开发区小额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控制价为404979元;工程地点位于滨海十六路天河工业区段;招标内容及范围:主要内容为路灯等,详见施工图。招标工期: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中标后提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依据温浙集(开)管〔2019〕35号文件,投标建筑类施工企业应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 3.4其他要求:采用X/Y值抽值法,商务标占比100%,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提交“单位介绍信”,购买标文等资料,时间:2019年8月 23日-2019年8月30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节假日除外,地址: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新桥街道金达路33号二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8000元整(捌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请投标人在“浙南产业集聚区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交易系统”(http://60.190.114.252:6182/t9)注册报名,通过审核后点击缴纳保证金,根据提示的账号汇入投标保证金(不支持柜台转账)。具体注册手续见公告附件。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不收取现金,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时间前到账,未到账的将影响投标结果。请投标人自行把握保证金缴纳时间,因跨行、跨地区等原因引起的延迟到账,概不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6日14时30分,地点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17路与金海一道交叉口(经开区新行政审批中心4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wetdz.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新桥街道金达路33号二楼 联系人:翁先生 联系电话:13575441808 附件:1.滨海十六路天河工业区段路灯工程.zip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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