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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南产业集聚区2018年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时间:2019-09-12 15:42:49 来源:区财政局 访问次数:

浙南产业集聚区2018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开发区财政局绩效管理工作在市局绩效评价处和开发区管委会的指导下,积极探索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着力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提升。开发区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全面实施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一方面加强对预算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目标编制量化目标、成本控制目标纳入预算编报系统作为预算审批的必要条件,预算单位在申请项目时需填报详细绩效信息,包括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和目标、投入总额、本年度预期达到的绩效目标等,作为项目审核的依据,在批复预算或下达预算指标时一并下达预算单位执行;另一方面加强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管理,每年年度终了区财政局组织开展对各预算单位的年度部门预算专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将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列入管委会对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的内容。

二、加强涉企优惠政策绩效评价管理

建立涉企优惠政策事前评审、政策事中绩效评价、政策事后总结的管理体制。主管部门在申请下年度涉企财政优惠政策专项资金时,需向财政部门提供上一年度政策执行绩效自评报告。

三、全面实施绩效评价

按照2018年绩效评价工作计划安排,结合区局中心工作和当前社会关注热点,确定志愿者服务经费、文化经费等4个项目作为重点绩效评价对象,通过随机方式委托绩效评价单位库内的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价;同时选择开发区工程质量监督站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管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部门根据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

四、注重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

积极探索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除将绩效评价结果列入管委会对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外,实行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项目申报相挂钩,对绩效评价结果好的部门或项目,在年度预算安排和项目申报时予以优先考虑或追加项目奖励资金(科技项目),对未能如期实现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差的,在编制下年度预算时适当调减项目资金额度或收回项目资金、两年内不予申报同类项目(承担科技项目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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