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海园区D-15d-3安置地块场地平整工程已由任务书(督办件[2019]1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概算约为118万元;工程地点位于金海园区D-15d-3安置地块(具体包括D-15d-3a、D-15d-3b、D-15d-4、D-15d-5);招标内容及范围:淤泥、堆土外运,场地平整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等为准。
招标工期: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市[2014]159号文件适用);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依据温浙集(开)管〔2019〕35号文件,建筑类施工企业应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标文等资料,时间:2019年9月24日-2019年9月26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地址: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瓯海区南塘一组团11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3000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请投标人在“浙南产业集聚区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交易系统”(http://60.190.114.252:6182/t9)注册报名,通过审核后点击缴纳保证金,根据提示的账号汇入投标保证金(不支持柜台转账)。具体注册手续见公告附件。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不收取现金,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时间前到账,未到账的将影响投标结果。请投标人自行把握保证金缴纳时间,因跨行、跨地区等原因引起的延迟到账,概不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9日14时30分,地点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17路与金海一道交叉口(经开区新行政审批中心4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wetdz.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0577-8585186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瓯海区南塘一组团11楼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15067898371
附件:1.给投标单位资料.zip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