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浙江省钱塘江流域中心受浙江省水利厅委托,于 11月初组织相关单位对温州市瓯飞一期围垦工程(北片)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该划界方案在浙南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官网、浙南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审批中心三楼(浙南经济总部大厦东附楼三楼)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2020年12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浙南产业集聚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限:2020年12月2日~12月10日 联系人:林佳明 反映电话:0577-88962302 附件:温州市瓯飞一期围垦工程(北片)北1#、北2#闸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方案 浙南产业集聚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0年12月2日 温州市瓯飞一期围垦工程北1#闸、北2#闸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方案(报批稿)-终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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