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农计发〔2018〕16号)文件精神,拟对我区2020年第四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31日—2021年01月19日。 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20天内向我局办公室或农业处反映,联系电话:0577-85851701,0577-85851713。 附件: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第四批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示表.xls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0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