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街道郑岙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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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河街道郑岙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已由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天河街道办事处以温开经(2020)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天河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天河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温州市龙湾区天河街道郑岙村;招标内容主要包括清除边坡面松动危岩体、绿化、截排水沟、避让防护挡墙、护栏网、警示牌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等为准。项目总投资约340万元,质量:合格。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投标人为浙江省地矿信用平台中的浙江省地矿中介服务机构单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4月07日至2020年04月1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市龙湾区汤家桥路国大广场2号门11楼)购领招标资料,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需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台(网址:http://www.wetdz.gov.cn/index.html )上发布信息项所有投标人公布。 4.3投标保证金:陆万捌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请投标人在“浙南产业集聚区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交易系统”(http://60.190.114.252:6182/t9)注册报名,通过审核后点击缴纳保证金,根据提示的账号汇入投标保证金(不支持柜台转账)。具体注册手续见公告附件。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不收取现金,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时间前到账,未到账的将影响投标结果。请投标人自行把握保证金缴纳时间,因跨行、跨地区等原因引起的延迟到账,概不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04月21日09时30分,地点为经开区新行政审批中心5楼(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17路与金海一道交叉口)收标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共资源交易”栏目(链接为http://www.wetdz.gov.cn/col/col1316362/index.html)上发布。 7. 其他相关内容 7.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天河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 系 人: 王海滨 . 电 话: 0577-56679763 电 话: 13867733253 . 附件:1.发投标人-温州市龙湾区天河街道郑岙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zip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天河街道办事处 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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