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008003015157/2020-00207 | ||
组配分类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0-06-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统一编号 | ZJCC81-2020-0006 | 文号 | 温浙集(开)管〔2020〕2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局(室)、街道办事处、直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洋科技创新园入园企业(项目)管理办法》(温浙集(开)管〔2019〕59号)作出如下修改:
将第四章第十二条增加一点为“(五)入驻海创园(除众创空间外)的企业(项目),享受两个月装修期免租,此优惠政策同样适用于本次管理办法修改前入驻的企业。”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洋科技创新园入园企业(项目)管理办法》根据本通知修改后重新公布,具体见附件。
附件: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洋科技创新园入园企业(项目)管理办法
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
(经开区、瓯飞)管委会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