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精神,现对拟设置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向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起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处室: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处,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一道滨海十七路行政审批局A317室,联系电话:0577-85851531。 设置单位(人):虞秀华 拟设医疗机构类别:口腔门诊部 拟设医疗机构名称: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佳佳口腔门诊部 拟设医疗机构选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置信立体公园2幢104、105、106、107、123、124、125、126号。 拟设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 拟设医疗机构床位:无 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口腔科 拟设医疗机构符合《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3-2020年)》(温开发〔2014〕21号)。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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