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水厂办公楼装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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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河水厂办公楼装修工程,项目业主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天河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天河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原天河水厂办公楼,建筑规模:装修面积约426平方米,鉴定为C级危房。本项目设计费最高限价为9万元。 2.2本次招标范围为:包括完成本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招投标、施工期间的服务等服务内容。本工程设计包括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残疾人之家和社工之家兼环卫工人休息点等装修设计(含水电、消防、暖通、智能化改造)、结构加固设计等一切设计内容。(招标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设计服务期:本工程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15天内完成对方案设计的优化,在方案设计优化后1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后5天内根据会审意见完成最终设计图纸并盖出图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符合其中之一即可,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且在注册有效期内)。 3.4其他要求:投标单位如为省外企业,须具备有效期内《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提交“单位介绍信”。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2日-2021年10月28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6:30,地点:温州市南塘一组团商务楼11楼。未报名的投标单位,投标将被拒收。 5.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 澄清、 修改、 补充等内容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共资源交易”栏目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壹仟捌佰元整(¥1800)。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请投标人在“浙南产业集聚区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交易系统”(http://60.190.114.252:6182/t9)注册报名,通过审核后点击缴纳保证金,根据提示的账号汇入投标保证金(不支持柜台转账)。具体注册手续见公告附件。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的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不收取现金,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时间前到账,未到账的将影响投标结果。请投标人自行把握保证金缴纳时间,因跨行、跨地区等原因引起的延迟到账,概不负责。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的请在开标前将原件交至中心办事窗口。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2021年11月9日09:30,地点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17路与金海一道交叉口(经开区行政审批中心5楼)。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共资源交易”栏目(链接为http://www.wetdz.gov.cn/col/col1316362/index.html)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天河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天河街道环镇路1号 地址:温州市南塘一组团商务楼11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15067898371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天河街道办事处 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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