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008003015157/2021-02622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10-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经查,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城即达家具经营部等3008户个体工商户因无正当理由,经催办拒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现决定注销当事人已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登记,未缴回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由于无法查找到当事人,特此公告。
本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鹿城区人民法院(或者其他可选择的异地交叉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