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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008003015157/2021-02622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10-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决定公告
时间:2021-10-25 10:08:46 来源: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访问次数:

经查,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城即达家具经营部等3008户个体工商户因无正当理由,经催办拒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现决定注销当事人已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登记,未缴回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由于无法查找到当事人,特此公告。

本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鹿城区人民法院(或者其他可选择的异地交叉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名单.doc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