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农计发〔2021〕3号)文件精神,拟对我区2021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9日—2021年12月3日。 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5天内向我局办公室或农业管理处反映,联系电话:0577-88960330,0577-85851713。 附件: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示表.xls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1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