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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2020年第三批拖拉机报废补偿对象的公示
时间:2021-03-15 10:42:15 来源: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字号:[ ]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报废更新管理办法>、<浙江省高耗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报废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农机发〔2019〕6号)《温州市农业农村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温州市变型拖拉机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温农〔2019〕88号)文件规定,经初步审核,下列人员车辆(详见附件)符合拖拉机报废补偿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反映。联系电话:0577-85851713。

 

附件: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第三批拖拉机报废补偿对象明细表.xls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