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交通枢纽地下室配电箱更换工程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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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交通枢纽地下室配电箱更换工程,已由温州市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温开发改备【2013】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滨海交通枢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温州滨海交通枢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位于温州市经济开发区丁山垦区D06地块,招标控制价:995962.11元;招标工期:40日历天;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内容:本工程包含配电箱和控制箱的更换、原有配电箱的拆除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1)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于2021年 7 月 23 日至2021年7月 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在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东垟小区16幢2楼(1幢的旁边))报名。其他时间自行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壹万玖仟捌佰元整(¥19800)。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请投标人在“浙南产业集聚区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交易系统”(http://60.190.114.252:6182/t9)注册报名,通过审核后点击缴纳保证金,根据提示的账号汇入投标保证金(不支持柜台转账)。具体注册手续见公告附件。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不收取现金,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时间前到账,未到账的将影响投标结果。请投标人自行把握保证金缴纳时间,因跨行、跨地区等原因引起的延迟到账,概不负责。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的请在开标前将原件交至中心办事窗口。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 8 月 11日9 时 30分,地点(或网址)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17路与金海一道交叉口(经开区行政审批中心5楼)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共资源交易”栏目(链接为http://www.wetdz.gov.cn/col/col1316362/index.html)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滨海交通枢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17路浙南经济总部大楼434室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东垟小区16幢2楼(1幢的旁边)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人:倪女士 电话:13906649040 电话:13566267267 附件:1.滨海交通枢纽地下室配电箱更换工程(对外发).zip 温州滨海交通枢纽有限公司 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7 月 23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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