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沙城街道庄桥山私坟生态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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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度沙城街道庄桥山私坟生态化改造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沙城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在经开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位于环山东路南出口庄桥村段东西两侧;工程概况:本工程需改造私坟210座,工程总投资:105万元。 招标内容及范围:坟墓的改建绿化等内容,具体以实际产生的工程量为准。 招标工期:11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企业营业执照中包含相关园林绿化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中标后提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招标文件获取方式:http://www.wetdz.gov.cn/ 5.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贰万壹仟元整(¥21000)。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请投标人在“浙南产业集聚区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交易系统”(http://60.190.114.252:6182/t9)注册报名,通过审核后点击缴纳保证金,根据提示的账号汇入投标保证金(不支持柜台转账)。具体注册手续见公告附件。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的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不收取现金,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时间前到账,未到账的将影响投标结果。请投标人自行把握保证金缴纳时间,因跨行、跨地区等原因引起的延迟到账,概不负责。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的请在开标前将原件交至中心办事窗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09时30分,地点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17路与金海一道交叉口(经开区行政审批中心5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wetdz.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沙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王先生 地址:龙湾区沧宁东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众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站前路2号1幢203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575441808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沙城街道办事处 温州众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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