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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008003015157/2022-01360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司法局直属分局
成文日期 2022-05-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公开选聘浙南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外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时间:2022-05-17 09:59:12 来源:温州市司法局直属分局 访问次数:

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决策能力,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新一届管委会外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名额

选聘12-15名管委会法律顾问(包括专家和律师)。

二、选聘条件

(一)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热心社会公共事务,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管委会法律顾问职责;

(四)熟悉市情、民情、社情,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有高级职称,从事行政法相关领域教学或研究工作,且在该领域具有一定影响的法学专家;

(六)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且熟悉行政机关管理工作,在工程建设、招商引资、金融风险管控、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行政执法等一个或多个领域具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执业律师;

(七)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三、工作职责

(一)为管委会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大资产处置、重大民生事项和重大项目等提供法律意见;

(二)为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合同、行政裁决、行政规范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提供审查意见或建议;

(三)参与处理重大案件的行政复议、诉讼、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或接受管委会委托,代理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法律事务;

(四)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五)参与管委会有关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或与管委会工作相关的重大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六)接受管委会委托,承担法律咨询、调查研究、评估论证、法律培训等服务;

(七)承办管委会交办或者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法律顾问的待遇

法律顾问的服务费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温司直发〔2021〕10号)确定。

五、报名须知

(一)申报

1、报名时间

2022年5月16日起至5月23日止。

2、报名材料

(1)《浙南产业集聚区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需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

(3)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执业证、职称证书以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件复印件;

(4)个人履历、能够证明符合入选条件的证书、研究成果、工作实绩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登录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wetdz.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浙南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将填写好的表格电子版及报名材料扫描件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并请电话确认邮件接收情况。

(2)邮寄报名。请将填写好的《浙南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及报名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浙南总部经济大厦631办公室进行报名,同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寄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滨海十七路350号。接收材料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25日,请邮寄后电话确认材料接收情况。

(二)审核及聘任

温州市司法局直属分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年龄结构、专业比例、学历、履历,在相关专业领域的权威、影响以及执业操守,提出初选名单并在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管委会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聘任名单。拟聘任名单报管委会批准后,颁发聘书,聘期三年,期满可以续聘。

联系人:孔淑喜,联系电话:88361052,邮箱:jkqfzzf@163.com。


附件:浙南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docx

温州市司法局直属分局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