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008003015157/2022-01411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2-05-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支持企业留员工稳岗位促生产全力抓好“开门红”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温政办〔2021〕85号)、《关于印发<温州市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2〕24号)等文件要求,对新招用员工(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岗前技能培训总课时不少于 8课时(1天)的,按200元/人的标准补贴企业。
下列企业已完成岗前技能培训,符合补贴申报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5月31日。如有异议,可以向我局来电来信反映情况,联系电话:86996803,地址:滨海十七路350号浙南经济总部大厦911室。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