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文件厅关于《浙江省游艺娱乐总量和布局规划(第二期)》精神,为做好我市2012年游艺娱乐场所总量和布局规划工作,现就上报申办游艺娱乐场所的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有序准入、有效管理、可控发展”的原则;继续规范市场,逐步实施审批;提高市场准入标准,合理规划布局,优化结构,实现全行业的总量控制,提升全行业管理水平,带动我区电子游艺行业发展。
二、总量及审批条件
根据申报实际情况进行审核,按照合理布局要求进行布置。游艺娱乐场所家数以市局下达指标为准。
1、本次新增电子游艺娱乐场所营业面积及装机量的最低标准。
配套经营的准入条件: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综合性文化体育设施和三星级以上宾馆,设立游艺、游戏作为配套项目,营业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装机量不少于60台,其中游艺机种不少于总装机量的60%。
单体经营的准入条件:新设立的游艺娱乐场所,营业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装机量不少于60台,其中游艺机种不少于总装机量的60%。
2、不得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地点设立电子游艺娱乐场所。新设立的电子游艺娱乐场所与中小学校的距离不得少于200米。
3、电子游艺娱乐场所中的游戏、游艺应严格实行分区经营,电子游戏区域和电子游戏专营场所应当悬挂未成年人限制进入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专岗加强管理。
4、新设立的电子游艺娱乐场所必须在同一楼层,不得设置包厢、包间。
5、新设立的电子游艺娱乐场所内主要营业区间和收银台等位置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并将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留存30日备查。
6、游艺娱乐场所使用的游戏设施设备必须是依法生产、进口的产品,并使用由文化部市场司公布的游戏游艺机市场准入机型机种指导目录中的机型机种,禁止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设施、设备。(查阅网址:WWW.ccm.gov.cn/youxiji)
7、新设立的游艺娱乐场所应严格遵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游艺娱乐场所的边界噪音,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音标准。
三、报名期限、方法及相关要求
提出要在我区申办电子游艺娱乐场所的单位或者法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
2、商业用房(包括临时改变为商业用房的工业厂房)租赁意向合同、房产证明;
3、申办法人有效身份证明。
报名日期:2012年2月20日—2012年3月5日。报名地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明珠路850号社会发展局1232室。联系电话:0577-86808002,陈先生。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