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温州市奔利卫浴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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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温州市奔利卫浴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公告 《温州市奔利卫浴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由温州瑞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我局现已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申请。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温州市奔利卫浴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温州市奔利卫浴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制造、加工、销售卫浴挂件、卫生洁具等的企业,企业前身为温州市龙湾海城丹尼斯水暖配件加工厂,原先租赁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中星工业区的厂房作为生产车间。企业于2009年3月委托温州瑞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温州市龙湾海城丹尼斯水暖配件加工厂年产水龙头60万只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温州市龙湾区环境保护局审批(龙环建审[2009]45号,见附件5)。该项目于2010年3月通过温州市龙湾区环境保护局验收(龙环建验[2010]17号,见附件6)。企业于2010年5月取得污染物排污许可证(编号:201003360048,见附件7)。 为加快企业发展,业主投资30万,租赁位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街道琴棋山路70号的部分厂房作为生产车间,租赁地块的总用地面积1.1亩(折合733.337m2,见附件4),并购买重力压铸机、双轴复合机等设备。项目实施后,生产规模保持不变,可达到年产水龙头60万只。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工程运行: 废水:职工生活污水 废气:熔炼烟尘、高温热气、浇铸、造芯废气、抛光粉尘、砂轮粉尘、砂料粉尘、焊接烟气 固废:废金属渣、金属废料、布袋回收烟尘、脱模砂料、废包装桶、生活垃圾等 噪声:生产设备运行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一)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已建厂房进行生产,因此不涉及施工期环境影响。 (二)营运期 1、水污染控制对策与措施 本项目工频炉冷却用水和试水检验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东片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纳管排放,最终输送至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瓯江。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二级标准。 2、大气污染控制对策与措施 (1)熔炼烟尘:炉体上方设吸风罩收集,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集气率达80%,布袋除尘效率达95%,排气筒高度达15m。 (2)造芯与浇铸废气(酚类、甲醛、氨气)经收集装置收集,再由水喷淋处理后,由15m高空排放。 (3)抛光粉尘、砂轮粉尘:金属粉末通过抛光机、砂轮机上方的排气管抽风至密闭独立车间内自然沉降,并定期清扫回收,金属粉尘基本控制在车间内。本环评建议在密闭车间内设置布袋除尘装置,加强除尘效果。 (4)砂料粉尘:生产时减少门窗的开启频率,不生产时做好砂料堆场的遮盖。 (5)生产车间应加强通风,全面通风换气量应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规定确定风量,并建议以排风为主(下送上排)确定进风口和排风口位置。 3、噪声污染控制对策与措施 (1)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时产生的高噪声。 (2)车间内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生产时尽量减少门窗的开启频率,以降低噪声的传播和干扰。高噪声设备应尽量远离门、窗的位置,必要时建立良好隔音效果的站房,避免露天布置。 (3)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高噪声设备应尽量避免在夜间作业。 (4)对集气罩、排风管道采取消声减震措施(如管道阻尼包扎工作、管道连接处采用软连接,管道与基础、墙体连接处加装减振垫,进出口处加装消音器),并在墙上进行加固,减少因风机噪声和管道振动引起的低频噪声对周围环境和自身的影响。 (5)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金属件输送过程尽量做到轻拿轻放。 4、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对策与措施 (1)对固体废物的处理原则是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在加强自身利用的基础上,做好防雨、防渗等措施,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并且及时组织清运,最终达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安全处置。 (2)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渣、金属废料和布袋回收的烟尘收集后外卖物资回收公司;脱模砂料中的泥芯砂由相关厂家回收再利用;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专业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3)依法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固体废物。 四、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温州瑞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南郊乡龙方工业区正泰电阻二楼 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0577-88930802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市奔利卫浴有限公司 电话:13396977770 联系人: 邱肖岳 六、公示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如需了解该项目环评详情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如有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 0577-85851591、85851572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环保局 201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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