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2013年,全区上下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产城一体化滨海新城”的工作目标,突出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集中精力抓重点、攻难点、创亮点,全区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励企业做强做大。进一步发挥先进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经管委会同意,决定开展2013年度星级企业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评选范围:在开发区登记注册,财政关系隶属开发区各类企业; (二)评选标准:参照《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度星级企业评选标准》相关规定。 二、评选程序 (一)企业申报:根据评选标准,填报星级企业申报表,并向经济发展局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二)审核批准:由经济发展局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建议名单经管委会相关部门联合审查,并报管委会审定; (三)通报表彰:授予奖牌、证书,公开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星级企业申报表; 2.相关附件:企业资信状况证明材料、土地使用证(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证明材料、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12月)及国、地税确认的2013年度纳税证明等。
(二)申报时间:2014年1月3日,过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受理部门:经济发展局工信处(滨海园区明珠路850号管委会3号楼1楼3119室);联系人:吴旸、欧茜;联系电话:85851667。
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并加盖企业公章。 附件:1.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星级企业申报表 2.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度星级企业评选标准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3年12月17日 附件下载:温开发[2013]111号.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