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管委会文件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加快腾笼换鸟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3-03-20 00:00:00 来源: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字号:[ ]


   



各局(室)、街道办事处、直属企事业单位:

《加快腾笼换鸟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施意见》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3年3月20日        

加快“腾笼换鸟”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加大“腾笼换鸟”力度,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扩大有效投资,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腾笼换鸟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政办[2013]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腾笼换鸟”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为目标,紧紧围绕加快发展、高质量发展这一中心任务,着力扶优汰劣,着力挖潜资源存量,着力形成“腾笼换鸟”长效工作机制,为产业转型升级腾出新的发展空间,力争在“十二五”末资源利用效率有较大提高,有效投资较快增长,努力把我区建成为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示范区和产城一体化城市新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大“腾笼换鸟”工作力度,明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节能减排水平,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城市新区品位,打造“三生融合·幸福开发区”。到2015年,全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比2010年下降27%以上,累计腾出用能空间1万吨标煤以上,万元生产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4%,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削减12%,氨氮(NH3-N)削减10%,二氧化硫(SO2)削减15%,氮氧化物(NOX)削减10%。

二、建立健全“腾笼换鸟”的倒逼机制

(一)严格依法处置闲置土地。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征收土地闲置费、协商或依法收回、实施土地置换等措施,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盘活存量土地,严格建设用地供地管理,住建局要依法依规科学确定拟供应土地的规划建设条件,国土分局要全面落实建设用地使用权“净地”出让制度,严禁向淘汰类工业项目供地,从严控制限制类工业项目供地,从源头上防止产生新的土地闲置。

(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开展造纸、印染、合成革、制革、化工五大行业整治提升行动。严格行业准入管理,加强项目的规划选址、环评、能评、用地标准控制和安全生产评估审查,禁止投资建设各类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以及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项目。对国家明确要求淘汰的落后产能的违规在建项目和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工商、环保、质监、安监等部门应及时依法吊销相关证件或不予批准核发相关证件、电力和水务部门依法停止供电供水。

(三)强化用能“双控”管理。严格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强度“双控”制度,建立完善分级考核的“双控”目标责任制度。重点抓好年用能千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监察,组织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完善一批行业用能强度指南,实施一批节能技改项目。依法实行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有序用电管理,逐步建立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与用能总量指标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用能总量动态平衡机制,探索建立区域内企业或项目用能交易制度。

(四)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坚持减排约束性指标控制,严格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防污染产业转移。强化污染减排考核制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依法坚决淘汰污染严重企业,切实降低污染排放强度。到2015年末,全区印染、水洗行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均在2010年基础上削减25%以上,平均重复用水率达到35%以上;造纸行业废水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均削减30%以上,平均重复用水率达到60%以上;制革行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削减30%以上,铬排放量在2009年规划调查数据基础上削减15%以上;现有化工企业特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20%以上,全行业单位产值排污量降低30%以上;合成革行业化学需氧量、氨氮和废气特征污染物排放总量均削减25%以上。

三、建立健全“腾笼换鸟”的激励机制

(一)建立完善企业评价体系。以亩产税收为核心要素建立健全“亩产论英雄”企业评价体系。按照企业税收贡献额大小,加大政策倾斜,推行落实差别化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优惠政策,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按照“亩产论英雄”有关规定对亩产税收较低的企业进行帮扶,争取每年帮扶100家,至2015年帮扶300家。

(二)鼓励工业用地二次开发。加快修订工业用地二次开发的年度实施计划,对不符合产业导向、土地产出水平低、能耗高、污染重的企业,采用行政与市场相结合的手段,通过企业搬迁、关闭、租赁、土地回购、提高容积率等方式,进行工业用地二次开发,节地挖潜。在符合城乡规划及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鼓励企业实施拆建、改扩建、加层改造、利用地下空间等途径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利用效率和容积率,鼓励企业通过“零土地”技改,改造提升产能和产业层次,对“零土地”技改项目实行技改政策优先扶持。

(三)鼓励工业用地回购流转。以下情形经业主申请,由管委会对存在土地闲置的情形处置到位后,按不同方式进行回购流转,回购的土地按新的规划功能重新流转:

1.由于各种原因,企业未按规定开工建设的新购工业土地;

2.已按规定开工建设但难以竣工使用的新购工业土地;

3.已正常生产,但产出效率较低的工业土地;

4.按有关规定强制关停的工业用地;

5.难以竣工使用的非工业用地。非工业出让土地和2011年2月26日之前出让的工业土地,如出让合同或投资协议已明确规定收回方式的,按出让合同或投资协议执行,未约定的,按原土地利用条件经专业机构评估后作价回购。2011年2月26日(含)之后出让的工业土地,原则上按《关于推进开发区(工业园区)整合提升发展的意见》(温委发〔2011〕23号)文件规定收购,即土地收购价为原出让价加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地面构筑物收购价按即时重置价格计算。如有特殊原因,可由管委会协商处理。

(四)鼓励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对于一些传统“低小散”企业集聚的区块或闲置厂房较集中的区块,按照相关规划五年内尚不需改变土地使用功能的,出台创业创新基地扶持政策,鼓励各专业企业统一租用、规划、开发、经营,作为兴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科技孵化、创意产业等创业创新基地的场所,加速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五)鼓励优势企业兼并重组。按规定减免企业并购重组的相关税费,依法简化环评、能评、安评等审批手续;企业办理合并分立的,可以依法自主选择企业类型,自主约定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和出资份额。

四、建立健全“腾笼换鸟”的服务机制

(一)加强组织协调。成立开发区“腾笼换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情况与问题。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局,统筹协调推进“腾笼换鸟”工作,做好工作的分解落实、指导协调、跟踪检查、汇总统计。下设土地集约利用工作组、用能优化配置工作组、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组,分别由国土资源分局、经济发展局、市政环保局牵头组织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能,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积极配合共同推进“腾笼换鸟”工作。各街道要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推进“腾笼换鸟”的具体实施工作方案与相应的政策措施。

(二)营造良好氛围。加大“腾笼换鸟”工作的宣传力度,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通过开设专题、专栏、专版等形式,加强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帮助企业用好现有各类政策。大力宣传企业和相关部门在“腾笼换鸟”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曝光资源、能源、土地浪费现象,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动员社会力量推动“腾笼换鸟”工作。

(三)简化审批手续。深化以“四减少”(减少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间)和“五个凡是”为核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凡涉及“腾笼换鸟”相关的审批事项,各部门要尽快进行梳理,进一步简化手续,缩短流程。

(四)加大监督考核。管委会与各街道签订目标责任书,把“腾笼换鸟”工作纳入管委会对各部门、街道年度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管委会对各部门、街道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附件: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腾笼换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13年3月20日印发

附件: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腾笼换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陈叶挺

员:组织宣传部、纪委(监察室)、经济发展局、科技局、人力资源局、住房与建设局、市政环保局、商务局、安全生产监督局、海洋渔业与农林水利局、工商分局、国土资源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总工会、供电分局、永强供电公司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局,林滢峰兼办公室主任,金建锋、王传光、林海明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用能优化配置、环境污染治理、土地集约利用三个工作组。金建锋任用优化配置工作组组长、王传光任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组组长、林海明任土地集约利用工作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