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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温州长江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研发中心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公告
时间:2013-03-28 00:00:00 来源: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作者:本站编辑 字号:[ ]

关于受理《温州长江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研发中心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公告


《温州长江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由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我局现已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申请。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温州长江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建设项目概要:扩建项目总投资4200万元,总用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主要功能为研发中心,研发中心扩建后生产规模不变。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建设项目为研发中心扩建项目,产生的污染主要为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等污染物以及营运期产生的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若不采取措施将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阶段扬尘建议采取洒水湿法抑尘,应安装洗车轮设施并冲洗所有离开工地的车辆,不能将土、泥、碎片等类似物体带到行驶的路上,不要露天堆放水泥类物资,采用商品混凝土代替现场搅拌混凝土;建筑材料的堆放设置在远离水体的地方,并对堆场采取防冲刷措施,施工人员产生的冲厕水,建议利用现有厂区环卫设施处理;加强管理工作,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对噪声相对较高的设备如搅拌机、电锯,建议在加工场外加盖简易棚。加强设备维护,保证车辆、施工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况;高空建筑垃圾用封闭垃圾道或容器运下,严禁凌空抛落,生活垃圾以及施工过程中丢弃的包装袋、废建材等垃圾,应集中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对于建筑垃圾中的稳定成分,可综合利用;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一起由城市环卫部门清运。

营运阶段生活废水建议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再经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  

四、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温州大道上田大楼七楼    

联系人:任便利 电话:0577-86075210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长江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斌  电话:13905779095    

六、公示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如需了解该项目环评详情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如有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 0577-88996917 传真:0577-86839915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环保局  

201303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