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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浙江博尔塑胶有限公司锂电池隔膜产品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时间:2013-08-08 00:00:00 来源: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作者:本站编辑 字号:[ ]

关于受理《浙江博尔塑胶有限公司锂电池隔膜产品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浙江博尔塑胶有限公司锂电池隔膜产品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经编制完成,我局现已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申请。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浙江博尔塑胶有限公司锂电池隔膜产品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浙江博尔塑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公司成立至今主要从事改性塑料新材料的生产,年生产能力在4950t左右。目前公司租用滨海园区滨海十二路588号“标准厂房基地”内第10幢1号厂房,共四层,总建筑面积为3320m2。2009年8月我院编制《浙江博尔塑胶有限公司尼龙改性塑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环保局审批(温开环建[2009]37号,详见附件)。原有项目建成后企业一直未申请竣工验收,拟在本迁扩建项目完成后一起申请验收。  

为拓宽业务,公司拟向锂电池隔膜行业进军。随着全球锂离子电池产量以每年40%的速度递增,带动了锂电池生产材料需求的增长。锂电池材料中属隔膜技术壁垒、附加值最高,占了锂电池成本的20~30%。为把握市场机遇,提高公司在锂电池隔膜行业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推进中国锂电池隔膜行业的发展,企业拟投资1000万美元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园区D-48b-1地块实施锂电池隔膜产品生产线及厂房建设,同时为利于企业管理,将现有改性尼龙塑料生产线搬迁至新厂区。项目实施后现有改性尼龙塑料粒子生产规模不变仍为4950t,另新增锂电池隔膜2400万m2的生产能力。  

企业现有员工30人,迁扩建前后新增员工70人,合计100人,全年工作320天,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  

(1)施工废气  

施工期扬尘包括车辆行驶扬尘、堆场扬尘将对施工场地一定范围内产生影响。本环评要求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区域内地面洒水以减少扬尘量。只要加强管理、切实落实好这些措施,施工场地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将会大大降低,同时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对易散失材料覆盖管理,经常洒水抑尘。  

施工机械和运输时所排放的废气,主要对作业点周围和运输路线两侧局部范围产生一定影响。由于排放量不大,所以不会对当地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不良影响。  

(2)施工废水  

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集水池、沉砂池等临时性污水简易处理设施,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同时必须在施工场地建筑简易厕所和化粪池,对施工队伍生活污水中污染物含量高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外运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能有效地控制对水体的污染,预计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该类污染将随之不复存在。  

(3)施工噪声  

运输汽车等流动声源、高噪声设备等固定声源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大。施工期间应做好高噪声作业的管理,合理配置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应采取相应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和路线。严格按要求控制好噪声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4)施工固废  

按要求做好回收利用、收集清运后,施工期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  

(1) 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位于金海园区D-48b-1地块,属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纳污范围。目前该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中,预计2013年底前投入使用,本项目预计2015年6月建成,为此待项目建成后各类废水可纳管进入该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8.0t/d,而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处理能力为15000t/d,则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仅占其处理量的0.053%,在空间上具有较好的衔接性。在水质方面,项目生活污水没有毒性,也不含特殊污染物,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污水COD浓度可确保在500mg/L以下,所以项目建成后在达标排放的情况下,水质完全可满足污水处理站纳管浓度要求,不会对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废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后排入附近海域,不会对内河和纳污海域造成明显污染影响。  

(2) 大气环境影响  

粉尘:本项目产生的粉尘主要有塑料及添加剂粉尘,各类物料在较封闭的装置粉碎、烘干,粉尘经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尾气以无组织形式的扩散量很小,对外界影响不大。  

食堂油烟废气: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的油烟经宿舍楼顶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非甲烷总烃:预测可知非甲烷总烃正常排放时,其地面小时最大浓度贡献值可以满足相应环境标准限值的要求,可以维持周围环境空气质量。  

环评建议项目车间一应设50m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状调查,本项目周围2.5km范围内暂无农居点和学校等敏感点,规划最近敏感点为北侧80m滨江职教学校(距车间一约155m),项目建设能够满足50m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另要求在本项目车间一周边50m范围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住宅等敏感保护目标。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和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3) 声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正常工况下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为此项目运营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污染影响。  

(4) 固废影响  

经采取相关的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均能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环境,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  

(1)扬尘和废气控制措施  

①施工阶段的车辆、机械扬尘,建议采取洒水湿法抑尘,在大风干燥的天气,应增加洒水作业的次数和洒水量。  

②应安装洗车轮设施并冲洗所有离开工地的车,不能有土、泥、碎片等类似物体带到公共道路上。  

③建筑垃圾及土石方运输车辆应采用封闭式运输,运输车辆进出场地应尽量避开上下班人们出行的高峰时段。  

④为了减少施工扬尘,施工中还应注意减少表面裸土,开挖后及时回填、夯实,做到有计划开挖,有计划回填。  

⑤避免大风天气进行水泥、土沙等的装卸作业,对水泥、土沙类物资不要露天堆放。  

⑥采用商品混凝土代替现场搅拌混凝土。  

(2)废水治理措施  

①建设沉淀池,泥浆水不得直接排放,经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排放;沉淀的淤泥则运送到市政部门指定地点消纳。  

②建材、土方合理堆放,同时施工期尽量避开雨季。  

(3)噪声防治  

①加强管理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禁止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施工,特殊情况下,确实需要连续作业而进行夜间施工的,需报环保部门批准,并作公告。避免在同一时间内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同时,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要求。  

②打桩之前先建好隔离墙,并选用低噪声打桩机(不用冲击式打桩机,应采用静压打桩机或灌注桩),以减少对周围影响,同时做好协调工作。  

③对噪声相对较高的设备如搅拌机、电锯,建议在加工场外加盖简易棚。  

④加强设备维护,保证车辆、施工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况。  

⑤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运输车辆应尽量避免在夜间休息时间进出场地和装卸作业。  

营运期:  

(1)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冷却循环水应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排放。  

做好项目生活污水纳管工作。  

(2)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在挤塑机、吹膜、退火、拉伸、辐射交联、热定型等设备设置废气收集装置(废气收集效率要求在85%以上),将收集后的废气引至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加强粉碎装置的密闭性,并将粉碎装置产生的粉尘收集进布袋除尘装置处理,最终引至车间楼顶15m高空排放。  

(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 合理厂区布局,将噪声较大的设备尽量远离厂界。  

② 加强减震、隔声、吸声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项目车间隔声应采用实体墙或者增加吸声、隔声板的钢结构墙体,同时应选用低噪声设备。  

(4)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废物均有固定去处,挤塑边角料、隔膜边角料可回收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也可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四、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  

地址:温州车站大道神力大厦9楼  

联系人:金建 电话:0577-88980763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博尔塑胶有限公司  

电话:13706777520  联系人:郑总  

六、公示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如需了解该项目环评详情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如有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86996917 86996918 传真:86839915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环保局  

201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