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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时间:2014-02-21 00:00:00 来源: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作者:本站编辑 字号:[ ]

申请人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要求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园区D-18d地块进行新校区一期工程项目建设,建设单位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施工图)设计,现予以公示。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它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批中心规划窗口(联系电话:86996115)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温州市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14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