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温州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新DC仓库及厂房新建项目》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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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温州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新DC仓库及厂房新建项目》的公告
《温州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新DC仓库及厂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我局现已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申请。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温州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新DC仓库及厂房新建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项目总投资11940万元,拟建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D502-d-2地块。根据项目初步总平面图(未批)可知,用地面积30000m2,总建筑面积13460m2,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2065m2。厂内的道路、绿化、给排水、供电、消防、环保等配套设施同步建设,建成后预计年产1150万标箱瓶装饮用水和1.6亿只汽水瓶胚。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主要为废气、噪声、废水、固废、水土流失等; 营运期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 施工期施工车辆、机械扬尘,建议采取洒水湿法抑尘,在大风干燥的天气,应增加洒水作业的次数和洒水量,采用商品混凝土代替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在夜间(22:00~6:00)施工,特殊情况下,确实需要连续作业而进行夜间施工的,需报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避免在同一时间内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同时,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加强设备维护,保证车辆、施工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况; 施工人员产生的冲厕水,废水经临时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在场地内设排水沟,先截后排;生活垃圾以及施工过程中丢弃的包装袋、废建材等垃圾,应集中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清运到垃圾场进行处置。 (2)营运期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79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处厂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一级反渗透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放;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有机废气需在加热工序上方设集气罩,收集的废气引至不低于15m的高空排放;生产期间关闭门窗,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废活性炭和废膜由供应商回收为处理,边角料集中回收外售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四、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大道上田村上田大楼7楼 联系人:林岳岳 电话:0577-86001727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长江 电话:13566276168
六、公示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如需了解该项目环评详情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如有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 0577-85851591、85851572 传真:0577-86839915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环保局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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