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温州市阿亮喷涂有限公司年加工93万件电器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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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温州市阿亮喷涂有限公司年加工93万件电器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公告 《温州市阿亮喷涂有限公司年加工93万件电器配件建设项目》由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我局现已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申请。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温州市阿亮喷涂有限公司年加工93万件电器配件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租用温州莎美特服饰有限公司的现状厂房进行生产,不涉及土建工程,租赁建筑面积为500m2。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建成后形成年加工93万件电器配件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营运期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等污染物,若不采取措施将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所有废水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2、废气:抛光机、喷砂机及砂带机上方设集气装置,收集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收集率不低于85%,除尘率不低于99%。加强车间清扫,操作员工佩戴卫生口罩;水帘喷漆房自带集气装置,喷漆外逸废气由车间换气系统收集,废气总收集效率不低于95%;烘箱为密闭装置,集气效率不低于99%。收集的废气由活性炭吸附处理(吸附效率按95%计)后引至楼顶排放。 3、噪声: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对滚筒机、车床等高噪声设备做好基础减震隔声降噪措施;设置独立空压机房,生产期间关闭门窗。 4、固废:金属粉尘集后外售;废活性炭、污水处理底泥、漆渣委托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5、风险:防止粉尘沉积和及时清理粉尘,保持操作环境的清洁;加强管理,消除粉尘爆炸的点火源,在危险部位设置自动的烟感器或爆炸抑制装置等。
四、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大道上田村上田大楼7楼 联系人:石清侠 电话:0577-85679778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市阿亮喷涂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德亮 电话:13336995582 六、公示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如需了解该项目环评详情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如有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85851572、85851591 传真:0577-86839915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环保局 201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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